物科院2018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参照《南京师范大学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办法》(宁师大〔2018〕105号)文件,对照奖励原则、评奖条件和程序,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物科院2018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。
一、学院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审工作小组
组长:郭立波
成员:平加伦 袁啟荣 狄云松 周海忠 钟鸣 徐寅林 唐万春 袁操今 郝辉 赵华
秘书:高蓉
二、评选对象
2018学年度承担本科课程授课任务,且本科教学工作量饱满的在职教师。
三、评奖条件
(一)教学理念先进,贯彻以生为本,坚持学生中心,形成合理的教学方法体系,能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融合。
(二)教学工作规范,按教学大纲授课,教学周历、教案讲稿、教学课件、学生作业等教学文档齐全规范。
(三)教学工作量大,超过学院平均本科教学工作量,且积极承担学院交给的其他本科教学任务。
(四)学生满意度高,年度学生评教为优秀。
(五)服从学院教学工作安排,近三年无教学事故。
(六)符合以上(一)至(五)条,且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。
1. 教学方法有创新,积极开展研究性教学、案例式教学、混合式教学、翻转课堂、雨课堂等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,教学效果好。
2. 网课建设有成效,建成在线开放课程,及时更新和丰富教学资源并充分利用,积极开展网上互动教学、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。
3. 教学改革有成果,包括参加教学改革项目、发表教研论文、获得个人教学荣誉、指导学生获奖等。
4. 积极参与学院的各项教学活动等。
四、名额及比例分配
2018年度我院本科优秀教学奖可建议名额8名,其中一等奖不超过总数的30%,可建议名额2名。
五、学院评审程序
(一)5月23日-5月25日,制定《物科院2018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》,并向全院教师公布。
(二)5月26日-6月3日,根据评奖条件,采取各系推荐及教师本人自愿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学院候选名单,并填写申报表。
(三)6月4日,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参考评奖标准进行评审,推荐产生2018年度物科院本科优秀教学一、二等奖建议名单。
(四)6月4日-6月9日,拟推荐建议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。
(五)6月10日,公示无异议后,将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教务处。
六、奖励办法及其他
(一)获奖人员由学校授予“南京师范大学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”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,给予一次性奖励,其中,一等奖奖金 1 万元,二等奖奖金 0.5 万元。
(二)获得“南京师范大学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”荣誉称号的教师在进修、评奖、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。
(三)本科教学优秀奖获得者优先推荐申报“奕熙精英教师奖”。
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
2018年5月25日
附件1、《关于开展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工作的通知》
附件2、《2018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学院推荐表》
附件3、《2018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申报表》
附件4、《关于下发《南京师范大学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办法》的通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