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南京师范大学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办法》(宁师大〔2018〕105号)的文件精神,现将2018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事宜通知如下:
1.评选对象为2018年度承担本科课程授课任务,教学工作量饱满的在职教师。
2.奖励名额由学校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下达,原则上不得突破(详见附件1)。
3.学院根据宁师大〔2018〕105号文件规定,组成评审小组,对照奖励原则、评奖条件和程序,制定评奖细则,并在院内公示。
4.采取教师自愿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,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表(详见附件2)。
5.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候选人的课堂教学工作量、师生反映、教学文档、教学成果等情况,进行评比,产生一、二等奖建议名单,其中一等奖总数不超过奖励名额的30%。建议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6.学院于6月10日前提交评奖细则和学院推荐表(详见附件3)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(厚生楼308室)。
联系人:李老师 刘老师
联系电话:85891032
附件: 1.2018年度本科教学优秀奖各教学单位奖励名额
2.2018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申报表
3.2018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学院推荐表
4.南京师范大学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办法
南师大教务处
2019-05-22